当天下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顾问、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开讲,他以《<房屋建筑与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律师专业业务提出的新机遇和新要求》为题,指出:《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两度征求意见,正式施行可谓箭在弦上,这既是工程专业律师的新机遇,也是今后业务工作的新要求。
随后,他从“江西丰城电厂11.24事故”对于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推动作用讲起,指出了我国工程总承包立法方面亟需改善的问题。紧接着,他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其制定情况、明确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措施等。
演讲中,朱树英主任重点讲述了《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律师专业业务提出的新机遇和新要求,他提出,在当前形势下,律师应该大力拓展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法律服务;借助“PPP+EPC”模式,大力拓展EPC法律服务;注重新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对于推行工程总承包的作用;利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行业发展的规范作用。
朱主任的演讲紧扣行业热点,围绕当前广受关注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践经验进行专业解读和分析,为律师学员执业指点迷津、指引前进的方向,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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