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律师团队

  • 樊地建律师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权益合伙人樊地建律师,从事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二十余年,期间先后供职于四川某省属大型国有工程集团,某央企设计院共计十六余年,负责集团法律风控及诉讼事务处理。对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项管造价过控、监理等工作涉法问题的处理有丰富经验,擅长项日全过程法律服务。樊地建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工程案件诉诊经验,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工程诉讼案件,能够结合具体情况对案
  • 徐荣兰律师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权益合伙人徐荣兰律师,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成都建纬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四川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建筑房地产领域专业律师,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遂宁仲裁委员会等多地仲裁机构仲裁员、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武侯区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四川省律师行
  • [2019-09-09] 唐梅律师
  • [2019-09-09] 张金卫律师
  • [2019-09-09] 王勇律师
  • [2022-11-10] 黎昕律师
  • [2020-05-11] 熊倩律师
  • [2020-05-11] 杨柳律师
  • [2019-10-07] 赵家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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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动态

  • 我所魏俊民律师赴越南胡志明市参加IPBA区域会议并开展业务交流
    9月26日至29日,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简称IPBA)2026年中理事会议及区域会议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建纬成都所国际业务负责人魏俊民律师作为IPBA会员受邀参加本次区域会议,与亚太及全球多法域律师共同围绕区域经贸与法律实务前沿展开交流。IPBA成立于1991年,现有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1400余名会员,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律师组织
  • 规则转向下的合规重构:《建工司法解释(二)》对通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总承包企业的影响与应对
    引言:《建工司法解释(二)》于2026年6月30日施行,其核心是统一既有裁判规则并确立新的裁判方向。合同相对性由此全面回归,转包、违法分包及借用资质情形下的下游主体原则上只能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路径仅限于代位权诉讼、农民工工资特别保护以及发包人知情挂靠时的直接责任等法定例外情形;同时,总承包人的责任显著加重,挂靠情形下出借资质的总承包人不再仅是收取管理费的“通道”,而须作为独立责
  • 我所杨柳律师受邀为中国十九冶工业工程公司作《建工司法解释(二)与施工企业合规管理》专题培训
    2026年9月23日,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部负责人杨柳律师、王霜律师应邀为十九冶工业工程公司开展《建工司法解释(二)与施工企业合规管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采用“线下+线上”同步方式,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及项目部人员共同参加。培训围绕法释〔2026〕12号《建工司法解释(二)》展开。杨柳律师首先介绍了该解释的施行背景与体系框架,其指出该解释与施工企业管理关系密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