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律师团队

  • 樊地建律师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权益合伙人樊地建律师,从事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二十余年,期间先后供职于四川某省属大型国有工程集团,某央企设计院共计十六余年,负责集团法律风控及诉讼事务处理。对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项管造价过控、监理等工作涉法问题的处理有丰富经验,擅长项日全过程法律服务。樊地建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工程案件诉诊经验,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工程诉讼案件,能够结合具体情况对案
  • 徐荣兰律师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权益合伙人徐荣兰律师,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成都建纬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四川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建筑房地产领域专业律师,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遂宁仲裁委员会等多地仲裁机构仲裁员、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武侯区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四川省律师行
  • [2019-09-09] 唐梅律师
  • [2019-09-09] 张金卫律师
  • [2019-09-09] 王勇律师
  • [2022-11-10] 黎昕律师
  • [2020-05-11] 熊倩律师
  • [2020-05-11] 杨柳律师
  • [2019-10-07] 赵家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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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动态

  • 建工司法解释二研习系列 | 宽严相济:《建工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条解读及裁判规则重塑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 号,下称《建工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条均聚焦招投标环节的合同效力判断,却呈现一宽一严的制度价值取向:第一条针对政策调整导致强制招标范围缩减的历史遗留项目,确立“起诉时” 效力判断时点,审慎认定合同无效,维护交易安全;第二条严厉否定 “明招暗定、先定后招” 的标前实质性谈判行为,维护招投标公平竞争秩
  • 建工办案实践思辨系列 | 总承包人如何有效防控政府(平台公司)城市更新类项目(F+EPC+O)的法律风险?——基于二审改判的胜诉案例
    前言近年来,在地方政府严控隐性债务、全面推进化债整改的政策背景下,大量由政府及其平台公司主导的F+EPC、F+EPC+O城市更新综合开发项目出现集中解约、中途停建、清算终止等情形。此类项目投资额大、周期长、融资结构复杂、政策敏感度高,一旦遭遇政府或平台公司单方终止、协议解除、政策叫停,施工总承包企业往往面临巨额投入无法收回、预期利润落空、违约索赔困难等系统性风险。司法实践中,协商解除协议是否当然免
  • 知新规、明方向、强优势 | 建纬成都开展为期两天的《建工司法解释二》集中学习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司法解释二》),已于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律师们准确理解新规、统一应对策略、挖掘业务机遇,8月17—18日,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建工司法解释二》集中学习研讨。全所律师及律师助理齐聚律所培训室,以逐条精读、专题分组与头脑风暴相结合的方式,展开为期两天的深度学习和实务研讨。统一认识,精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