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地铁是城市最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每天大量的人群选择乘坐地铁前往目的地,期间必然不可避免的可能产生相应的纠纷。近期,接到当事人委托,其在乘坐地铁上班途中,在地铁站内、出站闸机外的转角处与第三人步行相撞,导致自身严重损伤,卧床休息近6个月,发生各项损失合计数额较大。无辜的是,当事人双方均是步行,均觉得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究竟谁应当担责?作者搜索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参考案例,发现

摘要: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司法实践中,约定“以行政审计或财政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最终结算依据”的合同条款,长期处于“行政监督”与“民事自治”的边界模糊地带。该条款本为保障公共资金安全而设,却在实务中屡屡异化为发包人拖延结算、恶意压价的工具,成为建筑行业的突出痛点。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首次从制度层面体系化回

引言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磋商阶段,为锁定合作机会、控制阶段性风险,当事人往往会签署框架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这类文件名称多样、表述弹性较大,在实务中经常被视为“谈判阶段的过渡性安排”。但一旦合作破裂,其法律性质与责任边界便迅速成为争议焦点。实践中核心争议常在于两个具体的判断:其一,该类文件是否已经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预约合同;其二,在一方拒绝继续推进或签订正式合同(本约)时,另一方究竟可以主

引 言公司人格混同问题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大量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公司类纠纷案件中的争议、裁判重头戏,一旦被认定,又将直接影响混同人格关系人的连带责任,因此,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及应用,自然成为每个法律人的必备知识储备,本文以现行《公司法》《九民纪要》等相关规定、意见为引,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为依据汇总,抛砖引玉,供大家交流。一、主要法律依据公司人格混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拒执罪的实操程序(一)拒执罪一般需要法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或类似的裁定书原则上,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拒不执行的行为、是否具备执行能力以及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而非以执行程序是否终结为前提。但是,在实操中,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情节严重”需要法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或类似裁定书,证明达到无法执行的严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2024年5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法〔2024〕92号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①,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

一、案情回顾:合作协议之名,劳动关系之实2024年6月26日,美朵(化名)通过抖音平台应聘入职第一传媒有限公司(化名,下称“第一传媒公司”),从事团播主播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保底工资9000元/月,实际履行中,美朵接受公司考勤、排班、内容、着装等全方位管理。2025年1月9日,第一传媒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第二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第二传媒公司”),随后要求美朵与第二传媒公司签订《直播合作协议(团播版)》

一、项目背景2025年年初,我们接到某建工央企承包商(客户、承包人)的咨询,说他们在海外承包的工程项目遇到了“大麻烦”。当时,工期已经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发包人(国外联合体)已向某建工央企提出了超过6000万人民币的工期违约索赔,且该金额还在逐日累积增加,客户提出的延期申请未被发包人认可;项目成本已经超过投标预算,客户提出补偿成本和费用要求也未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正在催促客户尽快完工,并且威胁如果

问:在同一个诉讼中,相互矛盾的诉讼请求能否同时列明?观点一:两项诉讼请求相互矛盾,无法确定具体诉讼请求,起诉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观点二:两个诉讼请求虽然是相互矛盾的,但两个诉,诉讼要素齐全,均符合立案标准,当事人可以在前一个诉的请求不被支持时,退一步选择主张后一个诉的诉讼请求,对当事人的两个诉,人民法院均应立案受理。观点二成立!有最高院两个案例为证。一、案例:案例一:(2019)最高法民再152

引言:12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52号)(以下简称云南方案),该文件是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第二个省颁布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操作方案。2025年9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规范政府和社会资

引言问题的提出 202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借用资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请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支付拖欠工资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这意味着,最

引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作为舶来品,最早起源于英国。我国的PPP模式从2014年开始大力推广,以国办函〔2023〕115号文为标志,激进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正式谢幕。据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PPP项目共计成交15163项,总投资额超24.41万亿元。该模式引进,一方面提升了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