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操作实务成都研讨会”隆重举行,朱树英主任受邀做精彩讲座
日期:2019-01-04 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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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的次日,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办、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筹)承办的“《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操作实务成都研讨会”在成都世外桃源大酒店隆重举行。来自上海建纬总所的领导及各分所同仁、四川省社科院、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武侯区律师协会、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四川华西集团及其他企业代表、律师同仁等共500余人共襄盛会。
入冬的蓉城天气微寒,但研讨会与会人员热情高涨丝毫不减,容纳500人的会场座无虚席。会议正式开始前,建纬总所及各兄弟分所代表与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建纬”宣传影像,一起见证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从黄浦江畔的星星之火,到如今布局全国燎原之势的发展历程,彰显了建纬人二十六载奏华章,经天纬地筹蓝图的筑梦之志。而今建纬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布局的第十八家分所——建纬成都分所(筹)即将对外正式执业,也标志着建纬将为成都、四川以及西南地区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领域提供更加便捷和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快拓展西南地区法律服务市场。
上午九点,研讨会正式开始,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苏研究员首先为研讨会致辞,对朱树英主任远赴成都就《司法解释(二)》的适用及律师业务如何拓展做主题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并认为这次研讨会在《司法解释(二)》正式发布的第二天举行,对提高业界对解释的认知意义重大。
随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以《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为律师拓展建设工程非诉讼业务打开的新通道》为题,首先讲解了司法解释二与司法解释一的比较及衔接,接着向参会嘉宾详细解读了《司法解释(二)》的内核精髓、重难点以及律师在实务操作中的应对措施,朱主任并就律师在《司法解释(二)》实施后开拓六类非诉讼服务及其操作提供了新思路。朱主任对《司法解释(二)》的解读专业独到、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精彩观点层出不穷,让参会者均受益匪浅,赢得了全场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
最后,来自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界专家,分别从企业法律实务的角度与参会者分享了《司法解释(二)》对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合同履约风险等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方案。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二)》的实施,将对我国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产生积极且深远的影响,旧有的规则、观点、认识被修改或打破,对建筑行业从业者及律师界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犹如一股春风,为更好帮助建设工程、房地产行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及律师了解该解释出台的立法背景,准确把握该解释的条款精神,防范建工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业界赢得了相当赞誉、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