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负责人胡连林律师应邀赴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为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内容翔实的专题培训,主题为“《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度解读”。本次讲座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获得了参训学员的高度评价。

胡连林律师的讲座以《监察法实施条例》为核心,结构清晰,层层深入,主要内容涵盖:

一、《条例》基本概述:胡律师首先系统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及其作为《监察法》配套法规的重要性。他详细梳理了《条例》的宏大框架,分析了《条例》修订的深层次原因,并重点强调了《条例》对规范监察工作、保障监察权正确行使的里程碑意义。
二、《条例》六大创新亮点:结合多年实务经验,胡律师精炼总结了《条例》的六大制度创新:一是监察对象范围的具体化与明晰化,解决了实践中认定难题;二是监察权限的进一步规范与扩充,增强了调查措施的适用性;三是监察程序的精细化设计,确保了办案全流程有章可循;四是证据标准的统一与衔接,强化了与刑事司法的对接;五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灯下黑”;六是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章节,为追逃追赃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三、《条例》全文重点解析:本部分是讲座的核心。胡律师带领学员逐章剖析了《条例》的关键条款。在监察机关监督职责部分,重点讲解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方式与程序;在监察权限章节,详细解读了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等各项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与限制;在监察程序部分,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到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的完整流程进行了梳理,并突出了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期限等实务要点。此外,还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章节进行了阐释,强调了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案例分析:为深化理解,胡律师选取了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将《条例》的抽象规定置于具体情境中进行分析。通过案例,生动演示了如何准确适用监察权限、如何合法收集固定证据、如何在复杂案件中履行规范程序,使学员们对条文的理解从“知道”迈向“会用”。
整场讲座内容丰富、逻辑严密,既有宏观层面的立法精神解读,也有微观层面的实操指引。胡律师的讲解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展现了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参训的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及时、解渴、实用”,极大地提升了学员们对《条例》的理解深度和运用能力,对今后依法履职、精准监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简介

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攀枝花廉政学院)由攀枝花市纪检监察学会、攀枝花学院、《廉政瞭望》杂志社合作共建,是全国地市(州)级第一家,也是四川省首家集干部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素质培养为一体的纪检监察学院,2019 年,被确定为“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2021 年,增挂攀枝花廉政学院牌子,也是四川省成立的首家廉政学院。学院被四川省社科院授予“科研教学基地”,被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五所高校授予“教育研究基地”。成功举办廉政研究 2019 年学术年会暨花城廉政论坛,“纪检监察学科研讨会”,荣获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提名奖。
律师简介

胡连林
胡连林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胡连林律师拥有丰富的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案件办理经验,现为司法部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律师库成员、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广元市人大法工委规范性文件专家组成员、曾服务于“东泰系”台资企业。
执业至今,胡连林律师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曾办理公安部指定管辖的刘某某等人特大型聋哑人盗窃集团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11.14亿元;四川省公安厅督办的遂宁市某药业公司13亿余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四川省公安厅督办的董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一案;四川省公安厅督办的郭某某等人以虚构贵金属交易为载体的涉案金额16亿余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刘某某涉嫌诈骗最终无罪等刑事案件,目前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和反舞弊业务。
联系方式 电话:18108205256 邮箱:hulianlin@jianw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