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四川省民营办拟定了《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保障《规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022年4月22日下午,《规定》(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在我所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四川省民营办综合处副处长蔡华及工作人员吴尧、郭倩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刁其怀博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王素珍博士、四川省盛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尹艳。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方,我所樊地建律师、徐荣兰律师、王玉有律师、黎昕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我所管委会副主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钟凯研究员主持。
会议首先由四川省民营办综合处副处长蔡华向各位参会人员介绍了四川省民营办的主要职能以及拟定《规定》的目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希望各位参会专家能对《规定》提出宝贵意见和修改建议,以确保《规定》能顺利实施。
本次专家论证会上,与会专家纷纷发表意见,分别对《规定》中关于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部门及职责、民营企业投诉受理范围、民营企业投诉途径、民营企业投诉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民营企业的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专家们还提出《规定》在制定上应提供上位法的依据,以保障规定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在民营企业进行投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投诉、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多种救济途径的时效问题;希望能尽量缩短民营企业投诉立案以及投诉办理的时限,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次专家会上还对《关于联动建立民企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本次会议达到深入交流,加深了解,听取意见,反映诉求的目的。四川省民营办综合处副处长蔡华表示,各位参会专家的意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会后将认真总结和研究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不断完善征求意见稿内容,争取《规定》的内容更加符合我省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