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指平等主体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通过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的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
仲裁专业性取决于仲裁员的专业性。仲裁员队伍是由法律和经济贸易等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所争议问题由学有专长的人士进行仲裁,通过将仲裁案件交由双方信任的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丰富行业经验的仲裁员审理,更加符合商事法律实践和行业惯例,保证争议解决的质量和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
此次我所多名律师被聘为第五届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标志着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专业水平、法律素养和执业能力上已获社会的高度认可。我所律师将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遂宁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1994]94号、[1995]38号、[1995]44号文件精神,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组建,是全省第一批组建的仲裁委员会。遂宁仲裁委拥有一支由法律、经济、建筑、房地产、金融、贸易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仲裁员队伍,是遂宁地区唯一的经济仲裁机构。遂宁仲裁委秉承公正、廉洁、高效的宗旨,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险合同等民商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截止目前,遂宁仲裁委员会已办理各类民商仲裁案件500余件,涉案标的6亿元左右。